一线一屏解纠纷 杭州2000余家“微法庭”释放大能量
小赵与丈夫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双方对孩子抚养费和探视问题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见面就吵得不可开交。同意调解了,却又不愿意面对面,怎么办?
老吴和邻居因家门口一块空地归属权发生争执,可20多年前换地协议的起草人、见证人均已难寻,村干部组织多次调解未果,怎么办?
如今,杭州正通过村社“微法庭”来破解类似难题。线上调解、法官专业指导、行业组织协助……这些设立在各个村社、行业协会的微型法庭工作室,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幕,让互联网技术与基层治理、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与村干部的农村工作优势、个案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据统计,自2019年杭州中院在全市各级法院部署推广“微法庭”建设以来,截至目前,已设立2000余家“微法庭”,基本实现在村社、行业协会全覆盖。
“微法庭”如何利用现代技术拓展司法服务?怎样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方面又发挥了什么作用?近日,记者到杭州各级法院探访。
一张合力解难的网
覆盖城乡联接法院
即便过去3个多月,提及两家“微法庭”联合化解4位村民劳资纠纷的经过,临安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艳菊仍记忆犹新。
一切要从4月21日的一个求助电话讲起。“两方都同意调解,但到什么地方调解怎么都说不通。”听到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上田村党总支书记潘曙龙焦急的声音,陈艳菊赶紧询问了前因后果。
原来,上田村老潘等两位村民经同村人介绍,到临安於潜镇观山村村民老叶承包的工地干活。工程做好了,1万余元劳务工资却一拖再拖。去找介绍人,结果老叶也欠他3万多的材料款。无奈之下,3人来到村委会,找潘曙龙帮忙,通过上田“微法庭”的智能平台提交诉讼申请。
“我和观山那边联系看看,能不能一起把这件事解决了?”作为上田“微法庭”特邀调解员,潘曙龙安抚好3人后,立即通过日常对接的法官,找到了观山“微法庭”当天值班的特邀调解员:观山村综治主任周小军。
陈艳菊告诉记者,聘请当地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的党员村干部或乡贤担任特邀调解员,是“微法庭”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他们不仅可以利用社情民意熟、群众工作能力强等优势调处村民之间的纠纷,经培训后还能指导村民使用法院的智能平台。”
这种优势,在周小军和老叶的多次沟通中得以显现。因经营不顺正在外地打工的老叶虽承认欠款欠薪,但以手头不宽裕和请假影响工资为由想再拖一段时间。于是,周小军一边找其家人、朋友做工作,一边劝说他: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多方“攻势”下,老叶终同意调解,却只接受在观山村调解。
得知情况后,这边老潘3人炸了锅:“去法院调解,怕亲友误会他犯罪;来咱们村调解怕被欺负,欠债理亏还要求这么多。不调了,打官司!”
“要不你们两家‘微法庭’联合进行线上调解。”听完事由,陈艳菊如此建议,并会同潘曙龙、周小军商议出一个方案:双方都不出村,在各村特邀调解员的陪同下,用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调解,而陈艳菊则在法院调解室作线上指导。
4月29日下午,经过两个多小时调解,双方就3月内还清欠款达成一致意见后,陈艳菊通过线上平台,现场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打消了老潘3人“万一没有按照调解协议进行付款”的后顾之忧。
杭州市临安区上田“微法庭”组织村民代表等旁听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临安法院 供图
一根网线一个屏,“微法庭”打通了各乡村间的地理界限,并与当地法院形成了一张合力解决问题的“网”。“乡村属于熟人社会,在组织调解时主要依托村干部和乡贤。而社区是‘陌生人社会’,更需要专业力量。”作为统筹“微法庭”工作的负责人之一,杭州中院立案一庭庭长陈辽敏介绍,目前杭州各级法院设立的行业协会“微法庭”,已覆盖消保委、旅游协会、商会、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婚调委等。
一批法治带头人
打破“遇棘手矛盾就建议打官司”惯有思维
听说要建“微法庭”,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海潮社区综治主任潘昀起初是持怀疑态度的:临安、余杭等地因面积广,不少村社离法院较远,设置“微法庭”确为当地群众享受司法服务提供了便利,可上城区一共就18平方公里,52个社区离上城法院都不远。像海潮社区,开车四五分钟就到了,感觉没什么必要。
但很快,她就明白了其中用意。去年底,李先生因从外地回杭工作,打算对多年未住的房子进行装修,却发现当初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赠送给他的地下储藏室内,已堆满了楼下邻居张女士家的物品。上门理论,对方却坚称是开发商赠送的。虽没签订合同,但拿出该储藏室的所有原始钥匙作为证据。
在潘昀看来,这样的纠纷根本没法调解,虽然从现有证据上看,合同更具说服力,但也有可能是开发商一物二卖,就算勉强去调解了,不管提出什么解决方案,当事人都会觉得社区偏向另一方。再加上李先生要打官司追究对方侵占责任的态度比较强硬,“别调来调去,反而调成了仇。”
潘昀把这个想法告知社区“微法庭”联系法官程煜峰后,对方从情理和法理两个角度分析——“打了官司后,他们就都服气了?”“心里都一直憋着气,以后楼上楼下是不是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这让潘昀开始重新审视问题。
这种转变,正是“微法庭”设立的初衷之一。“我们希望,法官通过‘微法庭’和各村社联络沟通时,除了指导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外,还能有意识地做一些引导,让基层干部从‘遇到棘手矛盾就建议打官司’的惯有思维中走出来,从而培养一批熟悉当地情况、具备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的基层‘法治带头人’。”杭州中院副院长郎长华说。
带着从法官、律师那里请教来的专业意见,潘昀先后多次敲响了楼上楼下住户的家门。一方面劝他们不要赢了官司、伤了和气,另一方面把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讲给他们听。她发现,摒弃了畏难情绪,解决起来远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令她更加欣喜的是,双方最终接受了储藏室归李先生且不追究张女士责任的建议,握手言和。
桐庐县富春江镇孝门村党委书记刘国群也有自己的体会:“以前由于法律知识有限,一些矛盾调解起来比较吃力,也不敢去调解。”他坦言,很多农村干部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就是一个原则:摆平。但实际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了‘微法庭’后,有法官作指导、当后盾,我处理起纠纷来更有底气、更能服众。”
前不久,桐庐法院接到孝门“微法庭”、富春江镇司法所发出的联动调解邀请,请求法院参与调解一起因安装电灯不慎坠落死亡的案件:廖某经建材店老板刘某安排,在给吴某经营的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安装电灯时,不慎从10多米高的横车上坠落身亡。
人命关天。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没有法律的支撑,村里来调解,帮任何一方说话都容易被另一方指着鼻子“骂”偏袒,而法官参与就不一样了。在两次长达10多小时的调解过程中,法官对死者、建材店、机电制造公司的责任作了解释、分析和梳理,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问题,同时村调解员、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人情世故方面劝说,最终就赔偿金额及付款方式达成一致。
“诉源治理,绝对不是用‘压’的方法,把诉讼‘压’下来,也绝不是‘和稀泥’,通过双方无原则的退让息事宁人,关键还是摆事实、讲道理,尤其要讲法律的道理,让双方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边界,然后双方都退回边界以内。”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马永双认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皆大欢喜,“一团和气”里面,其实有对法律的尊重与敬畏,这也是“微法庭”相对于一般调解机制更有价值的地方。
一个身边的普法阵地
提供“菜单式”清单,可以直播点播
近半个月来,杭州市拱墅区所有社区“微法庭”陆续开展了一场同主题活动:组织居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等,观看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录播视频。
为什么选择这个案子?拱墅法院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随着新型城市化进程加快,物业纠纷在服务业矛盾纠纷中的占比也随之上升。据统计,今年以来,先后有200余起与物业纠纷相关的矛盾纠纷起诉到拱墅法院。“其中大部分是物业欠费问题。一方面,业主抱怨物业公司服务不好,拒交物业费;另一方面,物业公司收不上物业费,不能给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拱墅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章幼戎介绍。
为了有效地将这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更好地修复社会关系,今年4月,拱墅法院联合区住建局在区物业协调中心设立物业“微法庭”,将辖区范围内受理的相关案件委托其进行诉前调解。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微法庭”共接收243件案件,调解成功147件,调解成功率超过60%。
要治标,更要治本。在章幼戎看来,调解只是就事论事,想要真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化解在源头,还是要让更多的人以此为镜,而“微法庭”就是扩大普法覆盖面的有效渠道。“一来我们可以通过典型案例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来社区也能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观看时间、人群、规模等。”拱墅法院立案庭庭长陆玮说。
杭州市拱墅区社区“微法庭”组织居民、物业工作人员等观看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录播视频。拱墅法院 供图
随时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居)民家门口,是“微法庭”的一大特色。据了解,杭州各级法院通过“微法庭”,可以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职务犯罪、酒驾、保健品诈骗等类型的案件庭审直播和点播,并做成“菜单式”清单,由各村社、行业协会自主选择并组织村(居)民观看。
除了自主选择案件,这种灵活方便、生动形象的普法方式,还能有针对性地面向特定人群。5月27日,临安法院昌化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当天同一时间,河桥镇1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通过各村的“微法庭”观看了庭审直播。
其实,这起纠纷早在原告起诉之前,该镇河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进行了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为何又诉至法院呢?原来,因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中,部分约定条款不够明确,从而又产生了新的矛盾。庭审中,法官把存在的争议点一一指出来,并给出专业解释。
“太有用了。”庭审结束后,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要以法庭审理案件的严谨标准来做好日常的调解工作,并不断鞭策自己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学习。
杭州市上城区法院给社区“微法庭”法治带头人、特邀调解员等培训。上城法院 供图
上城法院通过“微法庭”,组织高校大学生、上城区6个街道50多个社区的群众、近10多万名中小学师生和家长等,在线观看了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涉防疫物资诈骗刑事案;为在“6·5”世界环境日进一步向公众传导环保理念,建德法院依托“微法庭”,对公开庭审王某某等11人污染环境一案进行直播……
此外,“微法庭”还可将某村或社区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员予以公布,实现精准曝光,强化失信曝光效果。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微法庭”已通过组织在线观看庭审直播和警示教育片、了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方式,进行法治教育355场,受众15万余人次。
“作为法院参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有效抓手,‘微法庭’通过‘互联网+综合法律服务’,建立完善线上线下解纷渠道,既能助力‘枫桥经验’由传统方式向智慧方式升级,也能助推法院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杭州中院院长斯金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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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与基层互动的桥梁
“微法庭”是党的群众路线与司法工作专业化在基层的高度融合,也是人民法院审判权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权在基层良性互动的桥梁。
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创新举措,在以下方面还可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一是明确和完善“微法庭”的受理范围,建议将其框定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规定的法院受案范围内,确保在“微法庭”运行中法院职能不逾越法定边界,恪守法治精神。二是从人民法院司法队伍建设角度来看,可以将“微法庭”打造为人民法院司法干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载体,有助于法官及时了解基层实际,也有利于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三是作为人民法院完善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微法庭”的推广应当与民法典的实施紧密结合,让保护公民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的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夯实“微法庭”的群众基础。
(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余钊飞)
来源:浙江日报2020年9月3日第8版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万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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